强化监管 完善自律 打造房地产估价经纪信用行业
----李一平处长在全省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2015年3月30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会,总结前一阶段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研究部署今年我省房地产估价经纪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工作,同时举办房地产估价经纪系列研讨活动,会议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相信一定会对指导和规范我省房地产估价经纪管理工作,拓展房地产估价经纪业务,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代表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多年来支持房地产估价经纪工作的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全省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管理部门及房地产估价经纪从业人员表示诚挚的问候,同时对刚才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由衷的敬意。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肯定成绩,树立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发展的信心
房地产估价行业是房地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行业的重要力量,在促进房地产交易、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力发展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我省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工作在全国的地位不断加强,房地产估价经纪的公众认同度、社会影响力逐步提高,房地产估价经纪也在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活跃房地产市场,维护房地产市场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和谐征收,加强税收征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已有267家,其中一级机构11家,二级机构56家,三级机构160家,暂定三级机构34家,分支机构6家;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人员2018人,注册估价师1646人;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1960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2543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人员7383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769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1458人。这些机构和人员,成为了我省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的中间力量。
国务院《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引导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强和完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大力推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中介行业自律等目标要求,既为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对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房地产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要树立信心,增强做好监管、自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维护行业来之不易的好的局面。
二、正视问题,增强规范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的紧迫感
我们在充分肯定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应当正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外部环境看,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资产评估立法、不动产统一登记、政府职能转变、经纪人职业资格管理方式调整等,使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外部压力。从行业内部看,行业自身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二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尤其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人员流动性大,整体形象不高;三是整体专业能力水平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房地产估价业务单一,停留在传统估价业务,业务拓展和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低水平发展、同质化竞争现象严重;四是行业诚信缺失,部分估价机构有高估低评现象,个别经纪机构弄虚作假甚至造成客户利益损失。上述问题的存在,有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自身发展慢,市场透明度不高等原因,也有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的原因,也有主管部门监管不严、机构及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诚信度不够等因素。希望广大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把握机遇,应对变化,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把握重点,做好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监管重点工作
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监管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做好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监管的同时改进服务,努力营造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河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并投入运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服务能力,我厅从去年开始规划建设河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全省房地产数据的统一管理、共享服务。其中一期工程建设目标就是完成河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基础建设和房地产估价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平台的建设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推进房地产大数据建设和加快房地产估价行业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要在已完成系统软件设计的基础上,按可研报告的要求加快进行硬件租赁采购服务,尽快到位,力争四月底前完成试运行。在后续的平台建设中,我们还将陆续进行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等系统的建设,最终完成“一个平台,八大系统”的建设,全方位实现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化。
(二)加强房地产估价资质许可、异地执业及分支机构管理
各地要继续按照严格资质条件、严格人员注册、严格核准程序、严格报告质量、严格业绩认定、严格估价行为等“六个严格”的要求,做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工作并加强动态监管,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及执业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有投诉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清出制度,对不符合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机构责令其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况予以降级或撤回资质。
各地要努力营造公开公平、有序竞争、协作共赢的市场环境,不得利用资质核准管理、设定限制性条件、强制备案等手段阻碍或排斥外地机构进入本地市场。对外地房地产估价机构进入本地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对未按估价程序和标准执业、房地产估价报告未留存、估价报告质量不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严格按照《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确保分支机构在执业程序、执业标准、执业质量、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方面与该房地产估价机构相一致,不得降低执业标准和服务水平。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监管和考核标准,切实加强分支机构管理。
(三)强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施备案管理,是相关主管部门掌握房地产经纪机构情况及有效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及时将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等信息向社会公示,供房地产交易当事人选择,并通过与房地产经纪机构搭建信息平台、发布风险提示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委托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各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租赁、抵押等业务部门不得受理未经备案机构和未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员代理的业务申请。逐步形成让未备案机构没有市场,让守法、守规、守信者得到保护的良性局面。需要提醒注意一个现象,就是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问题,各地要做好摸底和风险排查,教育引导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远离非法集资,保护机构自身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自律,打造行业信用体系
行业自律是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形象和长远利益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省依托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通过签订行业自律公约、成立行业诚信联盟、建设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建立房地产估价总监制度、开展课题研究和对外交流、表彰行业先进、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探索行业文化建设等,建立了完善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取得了显著成就,行业的凝聚力不断增强。今后,要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利用新的技术和移动互联思维,主动求新求变,寻求行业自律的新突破,保持行业活力和生命力。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去年6月,国务院发布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民政部联合7部委出台《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
根据我省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实际,我们将首先在房地产估价行业推行信用体系建设,委托行业协会在原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依法收集房地产估价机构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有关信用信息,依法开展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评价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打造行业自律和行业信用体系。
同志们,成熟的房地产市场离不开房地产中介行业,我们在做好房地产估价经纪工作的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房地产咨询业蕴藏的巨大商机,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要充分利用人才、房地产数据、信息、专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市场,拓展新业务。房地产管理部门也要适应新变化,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良好市场环境。我们相信,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潜力巨大、前景光明,祝愿行业的明天更加美好。
最后,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