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9日,由人社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牵头成立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并颁布了新修订的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新版《职业分类大典》职业分类结构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1481个职业。与99版相比,维持8个大类、增加9个中类和21个小类,减少547个职业。
2015版《职业分类大典》延续职业分类的大类、中类、小类和细类结构,细类是最基本的类别,即职业。评估专业人员为本次新增小类,与统计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和审计专业人员等同属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中类“06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小类编码为06。评估专业人员的细类(职业)共有5种:分别为资产评估人员、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森林资源评估专业人员、矿产权专业评估人员和海域海岛专业评估人员。
《职业分类大典》对评估专业人员类别定义:从事资产和资源状况鉴定、价值估算和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对各评估专业人员介绍分别为:
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是从事对单项资产、资产组合、企业价值和其他经济权益等各类资产进行价值估算和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编制评估计划;
(2)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
(3)评定估算委估资产价值;
(4)编写和出具评估报告;
(5)提供资产价值及相关事项的评估咨询服务;
(6)参与制订资产评估技术标准、规范。
2.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
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是从事房地产价值和价格评估及相关资讯服务的专业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制订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作业方案;
(2)收集、整理格局资料,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3)分析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自身和外部因素,并进行价值测算;
(4)比较、检查、确认、分析测算结果,确定估价对象价值;
(5)编制、出具估价报告;
(6)提供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服务。
3.森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森林资源评估专业人员是从事森林资源及生态效益评估的专业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复核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和空间位置;
(2)估算森林资料价值形态;
(3)评估森林资源生态效益;
(4)评估森林自然灾害损失;
(5)编写评估报告,复核评估结果;
(6)提供森林资源及生态效益评估咨询服务;
(7)制订森林资源评估技术标准、规范。
4.矿业权评估专业人员
矿业权评估专业人员是从事矿业权出让、转入评估和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收集矿业权评估项目资料;
(2)实地勘测矿业权评估项目;
(3)进行矿业权出让、转让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报审备案或确认矿业权评估报告;
(5)提高矿业权出让、转让评估咨询服务。
5.海域海岛评估专业人员
海域海岛评估专业人员是从事海域、海岛价格影响因素分析、价格估算、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收集、分析海域、海岛基础地理信息资料;
(2) 研究、确定海域、海岛使用面积、建筑物及构筑物面积等调查要素;
(3)进行现场调查、测量;
(4)建立海域、海岛价格测算模型;
(5)估算海域、海岛价格;
(6)撰写评估报告;
(7)提供海域、海岛评估、鉴证服务。
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征求意见稿)相比较,正式版《职业分类大典》评估专业人员由原来的4个细类(职业)增加了一项,即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据悉,这与中评协、财政部与人社部等单位组成的国家职业大典修订平台沟通协调有很大关系,并最终实现将“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作为一项职业写入国家颁布的新版职业分类大典中。
根据今年7月通过的《资产评估法》相关规定,评估专业人员包括评估师和其他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估从业人员。评估师是指通过评估师资格考试的评估专业人员。
评估师的专业类别由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1号)的规定,目前国家设置的评估师专业类别有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矿业权评估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等六类资产评估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