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土地管理法》,具体落实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42号令)及《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的要求,依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预审管理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2〕37号)及《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豫国土资发〔2013〕88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5月26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在洛阳政和大酒店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渑栾高速(南北段)、新伊高速及G310洛阳境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四个项目论证会。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新安县国土资源局,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嵩县国土资源局,汝阳县国土资源局,宜阳县国土资源局,洛宁县国土资源局,伊川县国土资源局,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以及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等专家和领导参加了论证会。
我公司董事长张文彬周密谋划,高总及付总全程陪同踏勘现场与会议,付总一大早就前往郑州接省厅领导及专家,充分体现了整个公司一盘棋,在服务与质量上做好文章。论证会分两部分,首先是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踏勘论证,然后是进行多媒体汇报并对四个项目进行了评审。
这些项目顺利通过论证离不开规划部全体成员的努力,高强度的工作让他们放弃了周末和节假日。为了按时提交成果,他们主动加班加点,通宵也成了家常便饭。尤其是宋育嘉、宋洋洋、王飞阳、赵国峰,每天都能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中午休息时间还在忙着出图,饭都凉了也顾不上吃,他们一直默默无闻在各自岗位上无私奉献,毫无怨言。四个项目论证的顺利通过,不仅体现出公司较强的技术能力,而且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领域的地位,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严格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与会专家针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合理性、占用基本农田必要性、补充耕地可行性和补划基本农田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一致认为项目建设是必要的,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合理可行。其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其二,项目符合单选条件;其三,规划局部修改方案贯彻了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要求,资金有保证,措施可行。
最后,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我公司承接的四个项目通过论证。